考虑我县农村幼儿教师短缺的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临时幼教人员。
一、招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统一考试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宪军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新蕾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相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喜明 县监察局局长
盛玉海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黄立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玉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录的日常工作。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相阁同志担任。
三、招录岗位及数量
共招录临时幼教人员40名,充实到农村幼儿园任教。
四、招录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幼教工作;
(二)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学前教育(含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或具有专科以上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
(四)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
五、招录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现场报名。
(一)发布招录公告
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电视台、丰宁满族自治县门户网向社会发布招录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8月22日—2014年8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上午八点三十分---2014年8月29日下午五点三十分。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306、307室,联系电话:8012238 8015517
3、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填写《2014年招录临时幼教人员报名表》。
(三)考试
1、笔试。依照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果组织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取得面试资格的依据,如遇面试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面试。面试内容为舞蹈、唱歌、键盘、简笔画四项,面试成绩100分。具体内容由领导小组考前临时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和参加体检的时间及具体要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冀人发【200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取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对拟招录人员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教育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有被举报违规违纪或不适合招录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整个招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六、人员身份及待遇
临时幼教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公示无异议,试工期一个月,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每月1400元,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临时幼教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教育体育局负责。
七、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关于招录临时幼教人员的实施方案请登录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丰宁满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网查询。